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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如何被人發現?(台北市/民族國小/四年級/cat) |
維尼哥哥:
西元前六世紀的希臘,有位相當著名的學者泰利斯(相傳他曾利用相似三角形的原理,測量出金字塔的高度)發現:如果用琥珀在毛皮上摩擦,就會產生一種吸力,吸引紙片、薄木屑等一類輕小的物體。他想不通是什麼原因,就把這件事記錄下來。
到了十七世紀的時候,有一位叫做吉爾伯的英國醫生,對泰利斯的發現深感興趣,並利用別的東西做了更多的實驗,發現都有同樣的現象,於是他把這種現象叫做『電』,原意就是琥珀。
而家喻戶曉的以放風箏做電的實驗的富蘭克林,則證實了電有正電和負電兩種,而且異性電相吸,同性電相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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