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TOM.GIF (4643 bytes) 如果「酒精的燃點遠低於布的燃點,所以沾了酒精的布一開始燃燒的時候,其實都是酒精在燃燒,而不是布。在燃燒的溫度到達布的燃點以前,火就被撲滅了,布就不會有燒過的痕跡了。」這樣子,那我如果在一池酒精裡,然後我燃燒酒精,之後在酒精到達燃點之前熄火,我是不是就會完整無傷? (*/*/*/阿玉)  

小胡桃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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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這真是個奇特又「殘ㄎㄨˋ」的問題咧!.^___^. 不禁讓我思考該不該把這題列入「限制級」,而不宜在我們這兒童網站上刋登哩!…..

如果把人泡在「酒精池」裡,點火燃燒(這是「滿清十大酷刑」嗎?),怎麼可能「完整無傷」呢??我們想想一個狀況,光是把你放在大太陽下烤,你的身體並不會「起火燃燒」,因為陽光的溫度還不到使人體「燃燒」的燃點,但是,你輕則皮膚晒傷,頭髮焦黃,重則急性中暑,甚至脫水、休克!

生命體和沒有生命的布料或其他物品不同,有許多內部的生理狀況要考慮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