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TOM.GIF (4643 bytes) 請問,光折射時,入射角到某一個角度,發生全反射,則我們能否看到物體呢?為什麼光會同時發生折射和反射呢? (台中市/黎明國中/二年級/Eva)  

喻澤忻姐姐:
 

1.折射定義:光線在經過兩個不同的介質的時候,行走的路徑經過偏折稱做折射;所以前提是必須要能夠是透光的物質,如玻璃、眼鏡、水面等介質才會有折射現象產生。

2.反射原理:波(包括光波、聲波等等)打到「任何介質」,都會產生反射,遵守入射角=反射角的路徑反射回去。

*所以不管有沒有折射的現象發生,光一定會進行反射。

3.全反射定義:當入射角=0°,即入射光與法線和反射光都重合的時候,入射光就是反射光。

4.眼睛看見物體:實際上眼睛看見的是光,光線打到某物以後入射到我們的眼中,才能成像,並且一定要兩光交會,才會有完整的像出現。

例:如果我們是在平面鏡前,那麼經過頭頂的兩種路線的光打到鏡面後,反射至我們眼睛,於是看見了自己的像。

如果只有一種方向的光線打到鏡子,那麼光線行走的方向右恰好是垂直入射眼睛的,那麼我們只會看見亮光,而無法看見像了。就像是拿著手電筒直接對著鏡子照,只會看見一片刺眼的亮光,看不到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