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雷射怎麼形成的?
雷射 (laser),其實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每個字第一個字母的縮寫;意思是「受激發輻射式光強度放大」,所以有時我們也會聽到有人稱雷射為「激光」。
我們必須先知道一個原子的基本法則:光子可以被原子吸收或射出,當原子被激發時,其電子由高能階要回復到低能階時,會以發出光子的形式釋放能量。
雷射就是基於以上原理。
科學家在電管中以光或電流的能量來撞擊某些晶體或原子易受激發的物質,使其原子的電子達到受激發的高能量狀態,等這些電子要回復到平靜的低能量狀態時,原子就會射出光子,以放出多餘的能量;而接著,這些被放出的光子又會撞擊其他原子,激發更多的原子產生光子,引發一連串的「連鎖反應」,並且都朝同一個方前進,形成強烈而且集中朝向某個方向的光;因此強的雷射光甚至強到可以切割鋼板!
2. 影子的形狀、大小和哪些有關?
光以「直線」前進,當光線行進時,若踫到無法穿透的物體,因為無法彎曲便會形成一塊「陰影」。根據以上的原則,你可以畫圖、推論出一些現象嗎?